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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丹麥專訪】 剩食人人爭住買?(二)

  • 2016年3月20日
  • 讀畢需時 2 分鐘

超市營業了個多小時,蔬果差不多只剩下Per手上的櫻桃蘿蔔,認真手快有手慢冇。

超市營業了個多小時,蔬果差不多只剩下Per手上的櫻桃蘿蔔,認真手快

有手慢冇。

剩食變商機

將剩食捐予志願團體或食物銀行並非新搞作,但像Wefood般咁勇開舖當生意做則是業界先鋒。記者跟背後搞手、丹麥教會援助組織(Folkekirkens Nødhjælp)代表Per談過,他說Wefood概念源於2014年,當時組織CEO目睹超市每日丟棄大量食物,又從報道得知年輕人翻超市垃圾桶「淘」食物(dumpster diving),加上非洲志工所見所聞,便和連鎖超市商討對策。可是,事情並非一個肯捐、一個肯要就解決;要成事還需修改法例。

賣過期食物即犯法?

原來,在丹麥出售已過「最佳食用日期」(Best Before Date)的食物本屬違法,此為籌備Wefood時最大障礙之一。後來組織聯同其他團體推動修改法例,終在今年年初成功爭取。現在,不只是Wefood,所有商戶也可以出售過期食物。「可惜all can,but not all will--即使法例容許出售過期食物,且連鎖超市本身也會減價促銷快過期的食物,但過期食物呢,超市寧願送走也不以低價出售,大概怕被顧客投訴賣次貨。反而Wefood打正旗號賣剩食,顧客有心理準備食物質素未必係最好,超市也樂於將剩食放到這裡賣。」

揼仲平過捐?

另一難題是捐贈剩食牽涉大量稅務文件,計返成本竟比直接丟棄要高,令人卻步。經過一番游說爭取,現在所需文件已減少,但仍較揼出去貴。對此Wefood另有妙計:「因為捐贈和轉售牽涉不同稅務條例,我們以極低價向超市購入剩食,如象徵式用10kr(約HK$11.7)買1,000個pita bread,手續簡單得多,能提高超市『捐贈』意欲。」

人人爭住買

雖然Wefood暫時未統計成功拯救了多少剩食,但每日做5個鐘生意,平均日賺10,000kr(約HK$11,730),還是供不應求,去貨速度之快,基本上沒製造「二次剩食」。價錢低固然是賣點,但Per說附近超市促銷食品也很便宜:「通常特登來購物的,大都關心剩食問題,且我們收入用於丹麥教會援助組織的志願工作,一舉兩得。」他還透露短期內會開分店,位置視乎租金和人手。現時超市全由義工營運,團隊共有百多人。

開始覺醒?

據統計,丹麥每年丟棄700,000噸剩食,但多得知名減廢推手如Selina Juul宣傳和教育,近三年已有下降趨勢,無論消費者、生產商或銷售商都對剩食問題認識更深(估唔到超市促銷快過期食物原來是近兩年的『新』嘗試!)。由Wefood三星期內群眾募資超過1,000,000kr(約HK$1,173,000),可見不少丹麥人認同減少浪費食物。

丹麥以外,繼法國在二月立法禁止超市丟棄或刻意破壞未出售食物,必須捐予慈善機構或食物銀行,意大利亦即將通過法例,簡化捐贈食物的稅務條例,及放寬食用期限相關限制,香港每日丟棄3,600多噸食物,Wefood這類超市會不會是剩食的出路?

超市一幅牆上密密麻麻的印有募捐者名字。

超市一幅牆上密密麻麻的印有募捐者名字。

Wefoo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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